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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航航空锻铸有限公司2.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江西景德镇航空铸造厂什么时候建造)
2023-03-28 36 返回列表

=江西景航航空锻铸有限公司2.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编号:Z320200J02QJ00024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景航航空锻铸有限公司2.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利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科技工业园区唐英大道。

2.1.2建设规模:利用江西景航航空锻铸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约2.8MWp,采用550Wp单晶硅单玻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并网等级为10kV,并网类型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并网点位于厂区内的配电 房。

2.1.3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023年8月30 日前全容量通过试运行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负责提供组件、逆变器,5#、6#厂房的荷载报告;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实施所需的1#、2#、 3#厂房的加固方案、加固施工,并出具荷载报告;投标人负责屋顶防水检修,电站设计,项 目备案,接入方案办理,全部设备采购(除组件、逆变器)以及相关设备和电气的安装调试/ 检测/试验/电网施工、土建施工、电网验收手续、电能质量测试、电站试运行、项目竣工资 料编制直至电站竣工和并网验收合格交付生产、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全部 工作,负责加装智能光伏清扫机器人、清洗系统、监控系统,功率因素治理。

(1)光伏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含 BIPV),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计量设备、并网设备和玄武监控设备、所属设备设施防雷接地设备和材料,预制舱、升压变、一二次设备、SVG等。 (2)屋顶荷载和加固方案。投标人负责聘请建筑甲级资质设计院对1#、2#、3#厂房结构进 行现场复测,对荷载不满足的屋面,应进一步出具加固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后,按照出具的 加固方案进行加固材料采购和施工作业:承担加固单位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特种补强资质,并 在加固后出具正式版荷载复核报告,并对加固后的屋顶承载力承担所有风险;

(3)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含BIPV),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 光伏控制器,通讯柜,电缆,导泥夹,电能质量监测设备,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 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 负责包括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电缆施工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如现场无电缆沟需破路或顶管作业)、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 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5)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 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 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6)并网验收和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 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7)项目备案和电力接入意见。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发改委备案和接入意见办理,配合招标 人办理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供电合同》等) (8)清洗系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将清洗组件用的水管接到建筑物屋顶指定位置, 投标人负责相关材料采购和施工费用(包括水表、水管及管路配件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 设计要求安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负责机器人的设备采购及相关辅材等费用,负责安装导 泥夹(投标人提供)。

(9)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 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 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 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0)屋顶防水检修。项目施工前投标人需对实施建筑物屋顶进行防水排查,对现有的漏水 点进行检修。

(11)功率因数异常问题整改。负责出具无功补偿方案和整改工程,整改后功率因数不低于0.9。

(12)施工期间保险购买。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施工期间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 任险和团体意外险。

五、工程报价:招标控制价2.92元/瓦。光伏部分和功率因素整改分开单独报价。在报价一 览表中按照单瓦价格进行报价(含税),设备选型务必参照合同模板白名单进行报价,不接 受设备品牌更换。(施工阶段,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招标人明确的设备品牌进行更换的,中 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下列3.1、3.2款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 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注册资金 不小于1000万。

3.1.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按《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2021年至今有类似装机量的工程施工两个以上业绩,且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两年经济行为没有 受到起诉。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 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 的文件):

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12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9:00-11:10、15: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准备齐全下列报名资料后整理成册,并在规定期限内邮寄或送达,逾期不予接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格

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连续3个月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各投标单位需在报 名材料内清晰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建议手机号码)、资料接收邮箱(建议QQ邮箱) 等信息,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成功寄到后,代理公司联系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

5.2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可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邮寄公司和邮寄方式可自行选择,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邮寄途中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能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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